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我行信贷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若有,以下简称“共借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状况良好,年满18周岁(含)且年龄与贷款期限相加不超过65周岁(含)。
3.借款人及共借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借款人及共借人、抵押人资信情况良好,当前无逾期欠款,近2年征信信息中无连续3期或累计6期的不良信用记录,曾有的不良信用记录均非主观恶意造成;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5.借款人及共借人、抵押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被行政职能部门、法律司法机构等处罚或被其他公司、个人诉讼,且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
6.借款人需提供所拥有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且为经营实体的实际控制人。
7.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