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
1、18(含)-65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年龄与授信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周岁;共同借款人、抵押人亦须符合;
2、在成都有固定住址;
3、具有正当职业和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及还款意愿;
4、本人及配偶(如有)信用记录良好。
(二)经营主体: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存续状态正常;
2、经营主体年限需满足下述条件:
(1)持续经营年限原则上超过一年(含);
(2)企业主对于经营实体的持股年限原则上超过一年(含);
3、在成都有固定经营场所;
4、主营业务清晰,经营正常,合规、合法;现金流正常,有可靠的还款来源;
5、信用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