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存续状态正常;
(二)经营年限达到两年及以上(对于因产业转移、变更注册登记地等原因新成立的企业,计算经营年限时可包括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原有关联主体经营年限,盈利,同一行业)或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从业经验在三年及以上;
(三)注册地、经营地(含拟购厂房所在地)在成都区域;
(四)主营业务清晰,生产经营正常、合法、合规,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我行及他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贷款用途真实、合理、明确;
(七)与厂房产权登记人、使用人名称一致,或为同一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