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评级或信用评分符合我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准入条件;
2.与销售方无关联关系;
3.有购置房产经营使用需求,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合同、协议以及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具备足额缴纳所购房产首付款的能力;
6.能将其使用贷款购置的房产抵押我行(如我行认为必要,还能提供我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7.所购房产为二手房产的,销售方已取得房地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能够在房地产市场上进行合法交易;
8.若借款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涉及洗钱犯罪或已被列入我国政府、各级监管部门、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应禁止为其办理授信;
9.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